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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关停86家污染企业和设施
来源: 中国环境报          发布时间: 2008-12-23

 为保证节能减排和“蓝天碧水工程”目标的顺利实现,山西省太原市今年已关停86家污染企业和落后生产设施。

  

  据了解,这些被关停的污染企业和设施中,尚有部分达不到“吊销证照、拆除设施、停水停电”的关闭淘汰标准。为此,太原市政府确立各县(市、区)政府和各企业“一把手”为环境污染末位淘汰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求太原市经委、环保、工商、供水、供电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吊销整体关闭企业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拆除产生污染的设备和生产系统供水、供电设施,恢复地形地貌。对只淘汰污染设施、不实施整体关闭的企业,列入环境污染末位淘汰名单。

  

  太原市环保局将会同市监委对全市环境污染末位淘汰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今年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依据。对不能按期完成环境污染末位淘汰任务,擅自放宽关闭和淘汰标准,不执行吊销证照、拆除设施、停水停电命令,或弄虚作假,包庇、放纵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