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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投入70亿元进行环境综合整治确保二氧化硫削减10万吨
来源: 中国环境报          发布时间: 2008-01-02

 2008-01-02    丽华 朝晖

  本报讯 2007年,洛阳市重点加大了对十大电厂除尘脱硫的监管力度,确保二氧化硫削减10万吨,COD削减10%。

  洛阳市通过4条途径确保削减任务完成。一要依靠淘汰落后生产能力腾出总量,水泥行业在年内关闭、淘汰所有普通水泥机械化立窑生产线;造纸行业调整造纸产品结构,严禁新上化学草浆制浆项目;二依靠建设污染治理工程减排总量,继续实施燃煤电厂发电机组烟气脱硫工程建设,加强对城市污水处理厂的监管,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和达标排放;三依靠企业清洁生产削减总量,2007年要完成3家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抓好相关企业审核方案的落实;四依靠建设项目“以新带老”消化总量,凡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过控制目标区域的,在没有完成削减任务前不得建设增加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的建设项目。对于改建、扩建项目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的情况,原则上通过企业挖潜改造、推行深度治理来削减。新建和迁建项目污染物排放量应通过区域综合整治、关闭区域落后生产企业予以削减。

  2004~2007年,用于燃煤电厂脱硫、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环境综合整治、重点污染源治理和搬迁等资金达70多亿元,其中各级财政补助资金达10亿元以上;用于环保部门环境监察能力、应急监测能力建设资金为1900万元。

  通过大力实施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等多项措施、全方位治理,2007年洛阳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完成削减SO211万吨、COD1.344万吨、氨氮600吨;出境水伊洛河伊洛汇合处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1.8%,C O D 平均浓度18.2mg/l,氨氮平均浓度2.03mg/l;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市区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305天,创历史最好纪录。

  为了使洛阳的环境质量得到改善,治理汽车尾气成为下一步工作重点,通过种草种树改善洛阳的生态环境。